2016年报考洛阳市为服务地的三支一扶考生面试应试者须知
2016-07-27来源:洛阳市人事人才网

一、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生在进入面试考点集中封闭后,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三、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面试考场,携带者应在候考室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五、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实姓名及相关信息,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及时停止答题。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得到准许离场的指令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并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

七、面试考生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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