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简介
2016-07-27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一、广东省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广东省司法厅安全防范应急指挥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由省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承担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通信、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综合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信息化保密管理等建设、管理、运作和维护工作。

二、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由省财政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参与研究、草拟省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工作章程、工作规范;承担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资料编审等具体工作;承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等具体工作。

三、广东省律师协会

省司法厅联系的社会团体,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社团不进行分类,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0名。主要任务为:依法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情况;指导律师开展业务工作,总结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律师与境外律师民间团体开展交流活动等。

四、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自理。主要任务为:承担当事人申请的各类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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