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西一中2016年选聘教师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细则
2016-08-04来源:郧西教育信息网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基本素质 学历合格计5分,获学士学位计6分,英语过6级计7分,英语过专业8级计8分,硕士学位计9分(以上计分只取最高值,不累计)。
(满分10分) 星级教师:1至5星级教师分别计1、1.5、2、2.5、3分,首席教师计3分
学校兼职 近三年担任处室主任、高(初)中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年每项各1分,累计计算不超过5分。
情况
(满分5分)
县级以上四优获奖情况 近三年获国家、省、市、县四优评比奖励分别计8分(8,7,6)、6分(6,5,4)、4分(4,3,2)、2分(2,1)(每项只取最高等级的一项计分,不累计)
(满分8分)
教学获奖及综合奖励情况(满分17分) 1、近三年教学成绩获市县同类学校学科评估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10,9,8)、8分(8,7,6)。(每项只取最高等级的一项计分,不累计)
2、参加工作以来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等三类称号的分别计10、8、6、4分。(每项只取最高等级的一项计分,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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