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鹤峰县2016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08-06来源:鹤峰县新闻中心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和我县编制部门下达的年度编制计划,全县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拟补充专项招聘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8名。其中:县一中2名,县职校6名。

(二)医生岗位11名。其中:县中心医院3名,容美镇卫生院1名,边远乡镇卫生院7名。

(三)县广播电视台1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鹤峰县2016年度补充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鹤峰县2016年度补充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 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现役军人;

8.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9.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州、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

鹤峰县第一中学在一中办公室报名;

鹤峰县职校在职校政工股报名;

鹤峰县中心医院在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乡镇卫生院在县卫计局政工股报名;

县广播电视台在广播电视台政工股报名。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各一份。

(四)招聘方式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测试,择优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及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

公开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公开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拟聘人员备案名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公开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鹤峰县人社局谭春玮电话:0718-5281578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附:鹤峰县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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