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补充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10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编制计划,拟专项招聘14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巴东县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巴东县卫计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 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各岗位条件详细见附件《巴东县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专项招聘时间从2016年8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本公告在州人社局和巴东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二)招聘方式

(1)组织现场招聘会:在巴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定招聘现场,现场宣讲招聘工作政策、条件、程序,与应聘者现场对话,答疑解惑。

(2)应聘者投放个人简历:在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在招聘现场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4)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

(三)体检

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到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对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以及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确定的拟聘对象须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拟聘对象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同意,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6年8月8日

附件:巴东县2016年补充公开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