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机关调入人员工作暂行办法》(川农发银发〔2009〕276号)文件,结合省分行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紧缺和工作需要, 经省分行党委研究,拟在全省农发行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调入人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选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公选人数:根据省分行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情况,拟在全省农发行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人。
(二)参选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年度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行为;
4、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凡与省分行机关在职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5、身体健康。
(三)参选人员资格
1、原则上参选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机关工作要求;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工作满3年以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应工作满2年以上;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4、财会、法律等专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从业(执业)资格。
5、同等条件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优先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1、宣传动员。省分行将公选通知直发到全省县支行,宣布公选岗位、参选人员资格条件。各市、州分行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动员,让全辖员工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2、公开报名。凡符合参选条件资格、个人有意愿者,到所在市、州分行人力资源部报名。
3、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分行人力资源部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所在分行党委审定,确定符合参选条件资格人员名单,并上报省分行人力资源处,省分行人力资源处进行复审。
4、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和机关人员结构对参选人员进行第一次筛选,成绩前20名者进入面试程序。
5、面试。
(1)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参选者的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责任心与进取心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记分。
(3)面试程序:参选者简要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围绕参选者所竞争岗位的有关要求向参选者提问,参选者现场回答,问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现场评分,面试评委分别打分后,工作人员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最终成绩。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综合成绩,省分行党委确定拟调入考察人选。
7、由省分行人力资源处组成工作组到选调人员所在行,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由省分行组织体检。
8、确定选调人员。省分行党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
经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选调的,岗位所空名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省分行党委根据综合成绩及工作需要递补。
9、省分行人力资源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处室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凡曾在省分行借用3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不再试用。
10、省分行党委根据试用期考核情况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名单,省分行人力资源处向总行报备,征得同意后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待遇
按照《省分行机关调入人员工作暂行办法》(川农发银发〔2009〕276号)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六、公选纪律
1、公开选调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行职工的监督,全行干部职工均可对公选工作中的舞弊行为进行举报。
2、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在省分行党委领导下,由省分行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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