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进行资格复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编制、人事关系等手续,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10年;未满服务期限解除聘用合同,或在合同期限内不能胜任一线教学任务者,按合同约定退回相应的安家费,并支付违约金。
(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中学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及省外同等称号的,省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及优质课一等奖)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0万元,每年提供5万元教研经费保障;市级荣誉的(市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及优质课一等奖)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万元;其他优秀教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
(四)对选聘的教师,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安置的,可以经庆云一中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对口安置为主,统筹协调为辅”的原则协调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