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为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拟为县委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正式干部(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办公室工作;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和超生违育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遴选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必须确保填写内容规范、真实、准确。由所在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工作分配文件(县人社局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到县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至27日,报名地点:县委一会议室。联系人:石大维。联系电话:6121012,18609341169。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按照遴选条件,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县委办公室核发《准考证》。因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与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星期日)9:00-10:00,地点为县委礼堂。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最后1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之和确定考试成绩,按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如遇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三)考察
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中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之一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提交有关会议审定。拟调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委办公室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介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