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有关要求
2016-09-05来源: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有关要求

1、体检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须知”。

2、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3、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黄山市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