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市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9-06来源:吉林市龙潭区政府网

经区政府同意,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二、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工作职位。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和条件

(1)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及乡镇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3)化工专业或计算机专业者优先。若综合素质突出,专业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四、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组织考察的方式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9月5日在龙潭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额满为止。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名人员需填写《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选调人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将《推荐表登记表》报至化工园区安监局。

2.资格审查。区人社局与化工园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审查。

⒊工作人员。吴 飞 化工园区安监局(化工园区办公楼611室)

电话:63428115 63041781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园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完成。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能和工作实绩。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到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调动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选调人员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区人社局 化工园区安监局

2016年9月5日

附件:《龙潭区化工企业应急处置响应中心选调人员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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