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2-03-17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州(县)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竞争性选拔职位及职数

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

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县卫生局副局长2名;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县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1名;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副乡(镇)长2名。

二、竞争性选拔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竞争性选拔范围

县审计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招商局副局长、县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面向全州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选拔。其他岗位面向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含省州驻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选拔。

(二)竞争性选拔条件和资格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公务员报考者必须任科员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须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学生村官需任职满2年以上(含已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前。

2、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招商局副局长、县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乡镇长报考者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审计局副局长报考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水务局副局长报考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部分岗位特殊要求

1、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文秘类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县审计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财会类相关专业或具有审计、会计、造价、预算初级以上职称。

3、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交通运输或建筑类相关专业或从事道路、桥梁工程建设2年以上。

4、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教育教学类相关专业,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基层领导任职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5、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医学类相关专业,有基层领导任职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6、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动植物生产及生物类相关专业。

7、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水电及建筑类相关专业。

8、县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职位报考者:具有归侨、侨眷身份。

9、县招商局副局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文秘类相关专业。

1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建筑规划类相关专业。

11、副乡镇长职位报考者,需具备下列条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选拔工作3月初启动,4月底完成。工作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起在省、州、县级各新闻媒体发《砚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报名地点:砚山县“公选办”(砚山县委组织部)。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以登录砚山党建网站(http://www.ysxwzzb.gov.cn)下载《砚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报。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砚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浅灰色底版照片3张(含电子版)。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各单位组织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统一报送砚山县委组织部“公选办”。

(三)资格复审

2012年4月1日前,县“公选”办完成对参加笔试初步人选的资格复审工作,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选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砚山县“公选办”负责组织。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于2012年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公告。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向砚山县“公选办”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五)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告。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组要对每个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和使用建议。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各职位选拔结果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告。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者,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砚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131429

监督电话:0876—12380

附:《砚山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砚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小组办公室

2012月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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