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2012年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2-03-17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组电明〔2012〕16号)和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3个,副科级)

1、中共龙陵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2、龙陵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3、龙陵县司法局勐糯司法所所长1名。

(二)职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体职位要求

1、中共龙陵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要求:熟悉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方针政策,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

2、龙陵县招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经济工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3、龙陵县司法局勐糯司法所所长职位要求: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竞争性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乡镇(含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县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符合条件人员招考。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全县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在岗在职满2年(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于3月15日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报名地点:龙陵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保山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档),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县竞选办。《报名登记表》可登录龙陵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县竞选办拷贝。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报考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并附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3月30日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应在8人以上。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竞争性选拔职位。

(四)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的命题、评卷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

(五)面试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命题由省委组织部负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项相加来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使用建议。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龙陵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龙陵县竞选办负责解释。

龙陵县竞选办地址: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875—6128781(传真)

举报电话:0875—12380

龙陵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附件:报名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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