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美姑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等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凉山州美姑县2016年下半年考核聘用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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