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7年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条件
2016-09-18来源: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限本科专业为理工科专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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