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市中区考选公务员面试考场规则及面试人员守则
2016-09-19来源:济南市市中区门户网

面试考场纪律

一、保持场内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

二、面试人员面试前在候考室内等候,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三、面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面试人员守则》。

四、考官要自觉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六、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严守纪律,周到服务。

面试人员守则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候考室,逾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四、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

五、面试人员可在每题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

六、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面试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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