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招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2016-09-19来源:睢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睢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另需提供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4张。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资格复审地点:睢宁县永康路1号,县行政办公中心(县政府)主楼201会议室。

5、报考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由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

睢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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