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体检和考察
2016-09-22来源: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认,如果面试成绩也并列,以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高低确认;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认,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或主管委局具体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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