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阳林州市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6-10-08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办、市纪委等10个单位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4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月23日已在红旗渠网、林州党建网、《红旗渠报》等发布公告。根据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修改部分职位遴选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条件

1、市老干局公务员职位年龄要求由“35周岁以下”修改为“38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学历要求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修改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专升本)”,年龄要求由“30周岁以下”修改为“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由“法律类、财会审计类、计算机类”修改为“不限”。

3、市政法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002职位(法学研究、法律宣传等)遴选数量由2个调整为1个,1001职位(综合文字工作等)遴选数量由2个调整为3个;学历要求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修改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由“2年以上”修改为“1年以上”。

4、市总工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要求由“文秘类,法律、法学等,计算机等”修改为“不限”。

5、市委党校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学历要求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修改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市法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学历要求由“本科及以上学历”修改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由“30周岁以下”修改为“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10月10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项不变。

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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