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2016-10-11来源: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在国家公立院校取得,专升本除外)或“985”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博)士研究生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获得“985”重点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对于具有3年以上相似岗位工作经历且业绩特别突出的硕(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民族、学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延边州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目录》(附件)。与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不符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待岗位调剂时,择优选拔使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4.2016年10月25日前,在我州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取得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情形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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