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 不能报考的情形
2016-10-12来源:

2017年国家 公告及职位表预计于2016年10月中旬发布,具体招考公告请关注 查看。以下信息是根据历年考生的提问而总结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2017年国家 不能报考的情形?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该六十八条即是有关职位回避的规定。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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