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警察学院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6-10-17来源:四川警察学院

一、学校简介

四川警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舒适优雅,是“省级园林式学校”。现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130多人,有由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专家、公安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以及四川省教学名师等组成的导师队伍。建设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若干个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与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余册,期刊1100余种,报纸300余种,拥有《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20余种电子文献资源。实行现代化信息管理,能较好地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在6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的校训精神,坚持“行业+区域”的服务面向,坚持走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致力于建立警学研融合的联合教育培养共同体,创新实施“学警结合、校局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训练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政法公安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被誉为“警察的摇篮、卫士的熔炉、精神的铸所”。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先后在学校建立“公安部警务技战术训练四川基地”、以学历教育为主的“援藏办学点”、“全国藏区公安机关综合训练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警察心理健康测训基地”。

学院于2012年正式开展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围绕警务硕士培养的高位起步,学院在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领导和协调下,积极与四川和兄弟省市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了警务硕士培养共同体,建立了警务硕士校外专用培养基地,建立了高水平的多元复合的师资队伍。目前,正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强化培养特色、注重教育训练内容和方法创新,以确保高质量、有特色地实现警务硕士培养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公安民警报考我校!

二、专业方向与招生计划

(一)专业方向。

警务专业,代码:035300

专业研究方向: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7年拟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2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其中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该计划已下达);全日制8名,非全日制14名。

三、报考条件

(一)系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二)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取得相应学位);毕业时间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三)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前述三项报考条件者 [注:“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报名。

警务硕士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考试公告等。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初试。

考生参加2016年12月(详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为: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专业课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校园网下载。

(二)复试。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教育部制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

2、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我院。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我校校园网下载);

(2)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等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校园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4、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调剂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初试分数和我校招生计划的落实情况,可选择调剂到我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我院三方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录取通知书发放具体时间见本校校园网上通知。

八、学习培养

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全日制)或3年(非全日制)。两年制学习形式为1—2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10—12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3年制学习形式为1—4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4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非全日制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完成警务训练与警务实践等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授予硕士学位。

九、其它

(一)培养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须交纳培养费用,其标准为:学费10000元/学年,2年制共计20000元,3年制共计30000元。住宿费、生活用品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日常管理。

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在职民警自带),按警队建制实行警务化管理。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邮编:646000)

咨询电话:0830-3115671, 0830-3196501

查询网址:http://www.scpolicec.edu.cn/graduate/

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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