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2016-10-29来源: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申请材料装订说明

1.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复印纸正反面黑白打印,左侧装订,每人一式两份。

从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tjgspx.cn)-“教师资格认定”-“高校在职人员”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天津市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补充登记表》,每人一份。

2.各校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编号排序,编号填写在申请表的右上角,形式为X-N,X为学校代码(代码表可从网上下载), N为三位个人序列号,在首页的工作单位处加盖学校人事部门章。

3.申请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复印件须加盖学校人事部门章,加上封面(模板从网上下载)按下述顺序在左侧装订,在封面上填写其对应申请表上的编号,按顺序排列。

①《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②中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③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教育理论合格证书》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免测普通话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⑥《天津市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补充登记表》原件;

⑦与本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每人交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片同底版)三张,其中二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留在各校主管部门,最后贴在资格证书上。

5.各校交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册(模板从网上下载)。

6.申请材料不全,本批次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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