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4-09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326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一览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实施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教师(含实训教师)岗位为2012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其余岗位为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可按《一览表》中所列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并递交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人事处复审。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3)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4)学历及岗位要求中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须出具委托人本人亲笔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费每人50元,试讲(面试)费每人50元。

开考比例:教师(含实训教师)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其余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联系人:于老师明老师 023-68796805

(二)考试考核

根据岗位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教师(含实训教师)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核的方式

教师(含实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含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满额为止(报名期间如某一岗位已经招满,将在学院网站中通知并停止报名,该岗位此次招聘结束)。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教材(学院指定),试讲时间30分钟,当场提问15分钟。试讲分值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者需用普通话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试讲准考证。试讲准考证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

2.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并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中公布(http://www.cctc.cq.cn,“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请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中(“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下载填写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并贴上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盖章。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应聘者需用普通话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学院网站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方式的总成绩=试讲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教师(含实训教师)岗位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其余岗位依次以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上(学院网址:www.cctc.cq.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若不按时报到,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见习)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应届毕业生,若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4月9日。

附件下载说明: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的文件。《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