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2-04-09来源:贵州大学网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及《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院制定如下的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贵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我院拟定成立专业课考试工作小组、综合面试复试工作小组(冶金专业复试组(含冶金工程专业学位)、材料专业复试Ⅰ组(含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材料专业复试Ⅱ组(含材料工程专业学位))、英语综合能力复试工作小组。综合面试复试工作小组每组由5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配备秘书1人,负责记录复试的全过程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留存备查。

二、复试时间安排

4月10号下午报到,报到地点:新校区研究生科403

(1)、4月11日:上午10:00~12:00专业课考试,地点:材料与冶金学院五楼528(冶金)、529(金属材料)、530(高分子材料)

下午14:30-17:30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地点材料冶金学院材料与冶金学院五楼528(冶金)、529(金属材料)、530(高分子材料)。

(2)、4月12日: 上午体检凭学院盖章的体检表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考生空腹前往,体检表及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到医院取回;下午2:30~5:30综合面试,地点:材料与冶金学院各教研室。

(3)、4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2:30~4:3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地点:材料与冶金学院4楼小会议室。

三、复试比例 1:1.2~1:1.5

四、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复试科目:冶金物理化学、有色金属冶金及钢铁冶金专业复试科目:冶金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①轻金属冶金学②重金属冶金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复试科目:固态相变(金属热处理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①材料分析测试技术②金属材料学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复试科目:①固态相变(金属热处理原理)②高分子物理①、②任选1门

同等学力加试:①材料分析测试技术②金属材料学

2、专业课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由阅卷老师给出百分制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综合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由阅卷老师给出百分制成绩。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别由复试小组给出成绩。

4、外国语综合能力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每组3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进行复试,其中要求每组至少有一名教师具有国外培训经历,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五、复试录取标准

1、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复试成绩)计算比例满足如下要求:

(1)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30%;

(2)综合能力面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4)(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复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合格基础上,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排名(按专业从高到低),导师根据研究方向和考生的志愿选择招生对象。

4、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公室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和导师意见,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拟录取名单。

材料与冶金学院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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