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行政秘书(出纳) |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 | 岗位等级 | 二级 |
岗位职责 | 1、熟悉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审验记账凭证收支业务的规范性和手续完整,加盖“收讫”、“付讫”及印鉴,及时办理银行票据和现金结算,负责银行账户管理有关的业务。 3、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妥善保管财务印章、银行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管好保险柜钥匙和保险密码,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6、完成处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
工作标准 | 1、完成本职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规章制度,工作质量较高; 3、能较好地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 4、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良好。 5、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 ||
聘用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或能在到岗后实习期(半年内)取得; 3、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