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12-04-09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规范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环节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相关政策,全面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与外语水平等,提高研究生的录取质量,结合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硕士研究生实行差额复试的办法,各专业按不超过招生名额的150%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3、自愿调剂到与淮海工学院或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以考生现场信息确认为准),需填写联合培养报考志愿表,在复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且满足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各专业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

专业 复试人数 淮海工学院计划 常熟理工学院计划 校内计划分配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化学 17 0 9 6 290 38 57
化工过程机械 4 0 0 3 290 38 57
化学工程与技术 47 2 5 24 306 38 57
矿业工程 41 0 0 27 322 37 56
合计 109 2 14 60

2、专业学位

专业 复试人数 淮海工学院计划 校内计划分配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化学工程 3 5 0 290 38 57
矿业工程 4 0 4 275 37 56
生物工程 0 0 0 290 38 57
环境工程 0 0 0 290 38 57
合计 7 5 4

四、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负责,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2、学院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进行,每个专业的复试专家小组至少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考试(笔试):4月10日 上午9:00~11:00

2、专业外语笔译(可带纸质字典):4月11日上午8:10~8:40

笔试地点: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306、A307、A309

具体安排见下表:

专业(领域) 专业课笔试科目 笔试地点 备注
化学 “813无机与分析化学”或“815有机化学” 化工学院楼A306 A307 A309 具体安排在9日报到时公布 考生只能选择初试时未考过的科目
化工过程机械 “713过程流体机械”或“714化工机械设计 ”
化学工程与技术 “596无机与分析化学”或“512有机化学B”
矿业工程 “513矿物加工学”或“712试验研究方法”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596无机与分析化学”或“512有机化学B”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 “513矿物加工学”或“712试验研究方法”

3、面试安排

面试分组进行,待复试人数和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详细分组名单,在面试前公布。

专 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化学 4月11日上午8:4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512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组) 4月11日上午8:4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408
化学工程与技术(三组) 4月11日上午8:4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302
化工过程机械矿业工程学术(一组) 4月11日上午8:4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309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矿业工程学术(二组) 4月11日上午8:40 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307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总分250分。

2、专业课笔试时间两小时,满分100分。

3、面试(外语考查+综合能力),满分150分。面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综合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其中外语考查(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翻译),30分;综合能力考核12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七、复试方法及要求

1、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2、笔试环节由学院组织。面试考查环节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专业课的考查采用笔试;外语考查首先进行30分钟的专业外语的笔译,然后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及综合能力的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成绩专家应当场评分,填入评分记录表;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成员现场独立给出综合能力评分,复试小组综合各位专家评分,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成绩X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Y和综合能力成绩Z分,考生最后的复试成绩总分为X+Y+Z。

八、录取原则与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专业所有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6、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能调入学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不能调入我学校的考生一律交纳全额学费。学院将以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为依据评定录取考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化工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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