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渭南市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2016-11-14来源: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语委办、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2016年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创建国家二类城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16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

本测试站只接受渭南市户口的在职教师和社会考生报名和测试。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本次测试任务完成前考生将无法再在其他测试站进行报名,请报名前慎重思考。不符合条件考生请不要报名,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缴费确认相结合。

2.报名时间与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11月30日。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网上报名时若出现照片不能上传或无法显示等现象,可尝试更换浏览器,比如搜狗、360浏览器等)。

(2)报名步骤:打开网址:http://sx.cltt.org/baoming根据网站提示步骤选择“我要报名--渭南市—网上报名—注册(用身份证号注册并牢记密码)---登陆—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照片必须按要求上传,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正确)—最后点击确定提交信息”。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3.上传照片要求:正面免冠证件照, 390*567像素,大小小于50k,格式为jpg,蓝色或红色背景;不得出现大头贴、自拍照、头所占比例过小、有明显标记的照片。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合格者不接受报名。

4.现场缴费确认。

现场缴费确认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工作单位证明,未按时缴费确认,报名一律无效。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5日。

缴费确认地点:渭南电大807室缴费,814室确认。

二、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与西五路丁字口渭南电大4楼409测试室。

3.测试时可以携带字典,禁止携带手机参加考试。

4.参加测试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测试地点的视为弃考。

三、其它事项

1.评分与成绩:测试结束后,前三题(单音节、多音节字词、朗读)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第四题(说话)根据省语委规定由省级以上普通话测试员进行评分,并由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进行复听审核,审核后的成绩方为应试人的最终成绩统一公布。

2.证书办理与发放: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后,方可领证、打印、验印。证书发放一般在成绩公布两周后,应试人员应根据证书领取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渭南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渭南电大814)领取等级证书,逾期未领本测试中心不再负有保管责任。

3.参加测试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报名结束后信息再不能更改,且本次测试完成前也不能在其他地方进行报名测试,所以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确保准确无误。

四、联系方式

渭南市普通话测试中心

联系人:王 宁

电话:0913—2020110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与西五路丁字口渭南电大814室

渭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渭南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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