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2016-11-21来源:

问: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答:1、学历、学位与全日制。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报考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可以报考。但报考人员应当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确定。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并在报名表上填写对应的专业名称和代码。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该具体培养方向。如“企业管理专业(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方向的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培养方向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

5、相近专业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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