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相关试点学院)
2016-11-25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2017年我校继续在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试点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申请考核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10%。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理学院和生命学院等4个相关试点学院制定的《2016年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公布如下,请点击查看。

一、2017年化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二、2017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三、2017年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四、2017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实施细则

(特别提示: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均在“公开招考报名”,申请报名编号阶段的报名方式均选“公考招考”。)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16年11月24日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001) 许老师 010-644347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02) 叶老师 010-64433854
理学院(006) 赵老师 010-6443786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07) 于老师 010-644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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