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元江县2012年卫生系统引进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19来源: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通过到高等院校面向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在非2012年毕业的具有相应岗位资质的毕业生中引进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单位 岗位 招聘 职数 要求
元江县 人民医院 临床医生 (西医) 8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检验师 1 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放射医师 1 医学影象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元江县 中医医院 临床医生 (西医) 2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临床医生 (中医) 1 中西医结合专业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临床医生 (中医) 1 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身体健康,积极进取,具备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学历: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其余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户籍:不限

(五)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医学检验专业必须具备医学检验中级职称,其余专业均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三、人才引进招聘程序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引进招聘程序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纪委(监察)、用人单位等部门组成联合招聘小组,到高等院校或人才招聘现场会进行招聘,对应聘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依据测试成绩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引进招聘程序

应聘者到用人单位报名,交验有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个人简历等有效证件)。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纪委(监察)、用人单位等部门组成联合招聘小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依据测试成绩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试用期满的正式应聘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10年,聘用期内不得调离本县,确需调离者,必须赔偿用人单位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元江县卫生局、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录用过程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877—6515935。

以上信息同时可到“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元江县卫生局”查询。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元江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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