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商业大学招聘资格审查及考核/考试程序
2016-12-01来源:

资格审查及考核、考试程序

①初审:由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初审不合格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②复审:各学院(部)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查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天津商业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身份证;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主要专业技能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归国证明、学历认证书;在学期间成绩单,及其他写入简历中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本人提供信息中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

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留存复印件):

论文、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杂志封面、题目及文章首页;著作应包括著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论文检索证明(由各高校图书馆科技查新站出具,例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科技查新站)。包括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检索工具SCI、SSCI、EI(期刊)、A&HCI、CSSCI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中科院JCR分区证明。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级别、本人排名等情况。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③考核:

各学院(部)可对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的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可派有关人员参与考试工作。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方面。由各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做出全面、充分的评价,并得出明确考核结论,考核结论、面试成绩等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考核及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当场宣布。

根据实际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

2016年11月天津商业大学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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