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2016-12-02来源: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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