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89人公告
2016-12-07来源: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201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一批自愿从事非专任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恪守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二)年龄要求

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3周岁(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四)外语及计算机水平要求

1.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四级及以上水平,在国外获得学位的人员可不作要求。

2.计算机水平应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陆东北大学非专任 系统(http://rsc.neu.edu.cn/zhaopin)注册登录后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19日。

(二)报送材料

应聘人员登录东北大学非专任 系统,将下载并打印出的《东北大学2017年非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下载《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报名表》《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资格审查表(1)》《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资格审查表(2)》《东北大学选聘辅导员资格审查表(3)》)、本科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或兼职经历证明材料、盖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按顺序整理报送。

(三)报送部门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报送至用人部门。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报送至人事处。

外地学生可邮寄材料,封面请注明“应聘”;在来校应聘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用以审查。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按《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补充暂行办法》中规定执行,上岗人员实行人才派遣方式,纳入学校管理体系,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除医疗、住房等待遇外,原则上享受学校正式职工的待遇。

(二)应聘者限报两个岗位,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且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学校将委托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分别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证书进行认证,对于伪造资料或证书、违反申报岗位数量限制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向社会及就读院校公示。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根据日程表安排密切关注招聘进程及相关网站通知,本次招聘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二。

(二)联系方式:

非专任教师单位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83687383;

其中,辅导员岗位招聘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24-83687385。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人事处(综合科技大楼1308室),邮编:110819。

电子邮箱:neursc@mail.neu.edu.cn

(三)报名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

(四)本次招聘工作纪委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024-83675166

2016年12月5日

1、东北大学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日程表

2、非专任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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