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体检合格考生考察工作通知(第一批)
2016-12-12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根据工作安排,现已进入考察工作阶段。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前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402室领取调档函,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及以下材料交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402室,逾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社会人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计生证明要求: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明材料;已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有效的计生服务证。

3、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学习)鉴定材料,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咨询电话:0763—3939380。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清城区)通过体检考生名册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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