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保安 | ||
岗位类别 | 特殊岗 | 岗位等级 | 三级 |
岗位职责 |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决定,服从安排,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 2、依法维护本学院的治安环境,预防和制止影响和扰乱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本学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检查出入教学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和可疑物品; 4、管理进入本学院范围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 5、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对发现的疑人疑事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校保卫处报告; 6、检查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或上报; 7、管理学院的报刊杂志和信函收发; 8、完成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布置的的其他任务。 |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重大事情请示后及时处理,事情处理后有汇报有记录;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为人正直、办事公正;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年度考核合格。 | ||
聘用条件 |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2、遵纪守法,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品行; 3、高中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流畅,具备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