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6-12-17来源: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成立于2011年6月,是云南财经大学根据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与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合作举办的云南财经大学下属的教学单位,主要承担学校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任务。

为加强中华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高职本科改革试点工作,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人,录用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专业、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请报名人员下载《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发送至电子邮箱:233686733@qq.com,并注明具体应聘岗位;

2.原则上,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5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初试当天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

2.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初试

初试具体安排待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四)复试

初试结束后,用人部门确定复试人选,由学院组织复试。

具体情况可通过邮件及电话咨询中华职业学院,联系人:中华职业学院办公室钮老师,联系电话:0871-67442199。E-mail:233686733@qq.com。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中华职业学院用人需求总表.doc

中华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用人需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及学位 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往届毕业生 毕业三年以上的往届毕业生
外事专干 1 语言学类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有一年及以上留学背景; 2.具有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CET-6 425分以上)或有专业英语四级证书; 3.从事外事工作一年及以上者优先; 1.具有一年及以上留学背景; 2.具有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CET-6 425分以上)或有专业英语四级证书; 3.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4.从事外事工作三年及以上者优先;
团学工作人员 2 学院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中共党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如院级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4.具备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 6.文艺、体育方面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合计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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