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12-26来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于2017年实施单独招生。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校录取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对象及体检要求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555人,具体各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科类 学费 (元/年) 备注
1 艺术设计 30 3年 艺术类 6800  
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0 3年 艺术类 6800 原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3 环境艺术设计 30 3年 艺术类 6800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3年 文理兼招 4700 跨境电商方向
5 会计 30 3年 文理兼招 4700  
6 财务管理 35 3年 文理兼招 4700  
7 工程造价 30 3年 文理兼招 4700  
8 移动通信技术 45 3年 文理兼招 5300 中兴通讯合作办学项目
9 物流管理 40 3年 文理兼招 4700  
10 市场营销 35 3年 文理兼招 4700  
11 酒店管理 40 3年 文理兼招 470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 3年 文理兼招 5300  
13 软件技术 35 3年 文理兼招 5300  
14 移动应用开发 35 3年 文理兼招 5300  
15 社区管理与服务 35 3年 文理兼招 4700 智慧物业运营方向
16 婚庆服务与管理 35 3年 文理兼招 4700 老年产业经营方向
合 计 555        

注: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收费说明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ncc.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单独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填报。

(3)点击网上支付选项完成文化联考考试费的支付,即表示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凡符合我院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文化联考考试费。

3.收费说明:

(1)文化联考考试费为45元/人(语、数、外每科15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支付。

(2)我院普通类综合素质考核费为60元/人,艺术类专业加试(绘画基础:色彩+素描)费为60元/人,考生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现场缴纳。

四、考核办法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省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考+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具体如下:

1.考核内容:

科类 文化联考 (省考试院组织) 综合素质考核 (我院统一组织)
普通类 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
艺术类 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加试(绘画基础:色彩+素描)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普通类的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形式,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专业加试绘画基础(色彩+素描)。

2.考核分值:

(1)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满分为150分,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150分。其中普通类面试为150分,艺术类专业加试为150分。

3.考核时间及地点:

(1)文化联考: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在2017年3月20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综合素质考核:2017年4月15日在我院晓庄校区(南京市和燕路462号)进行。考生需携带文化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具体名单和安排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查询(http://zjc.ncc.edu.cn)。

五、文化联考免考及照顾加分政策

1.文化联考免考政策

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须已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陆单独招网站

报名成功。免考考生无需参加文化联考,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原则上优先录取。具体免考考生类型、条件项及提交材料清单见下表:

免考类型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条件项 需提供材料
综合优秀生 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4B、1A1B及以上的考生(按2016年及以前成绩计) 注:该项证明材料由省考试院提供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荣誉者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科技特长生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专利证书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专利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育、艺术 特长生 ⑤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八级以及上的考生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照顾加分政策(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具体照顾加分项及加分值见下表:

加分类型 加分项 加分值 需提供材料
①特殊身份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分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0分
烈士子女 10分
少数民族考生 3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②学业水平测试 成绩加分考生 (按最高的4门加分) A 10分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 5分
③综合优秀生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5分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10分
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每张证书加5分,最高10分 5—10分
④体育、艺术特长考生 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15分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艺术类考级达九级的考生 10分
艺术类考级达八级的考生 5分
体育类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质 10分
体育类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 5分
⑤荣誉称号考生 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 5分 ①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见义勇为奖的考生 5分

3.免考及加分材料递交要求

(1)凡申请免考或加分的考生,根据清单要求,将相应材料于2017年3月5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邮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电话82212198),并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2)考生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为了能够及时关注查收,可同时发送邮件至0383@njou.edu.cn告诉我们,邮件内容为“考生号,姓名,联系电话,免考类型(或加分项)”。

4.免考及加分材料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视为有效。如文化联考免考、照顾加分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文化联考免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成绩+照顾加分

(2)非免考普通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3)非免考艺术类考生总分=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艺术加试)成绩+照顾加分

2.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非免考普通类考生和非

免考艺术类考生三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

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原则上100%录取。

(3)所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4)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4.录取流程

我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

考试院审核。

预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

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或我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用
3月5日前 免试申请、照顾加分材料邮寄及审核
3月10日前 文化联考免试考生及照顾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3月20日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文化联考
4月10日前 学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联考成绩、取得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安排
4月14日 考生至学院进行综合素质考试报到
4月15日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
4月24日前 学院招生网上发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4月30日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后,在招生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5月5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委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为做好综合素质考核提供各项保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由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生部门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2212207.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

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

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

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新街口校区601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01

招办咨询电话:025-8221220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传真:025-84725070

咨询QQ群:259823922

招生网址:zjc.ncc.edu.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23日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试、照顾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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