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南通市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7-01-03来源: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下半年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行政中心0420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2017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余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上述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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