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山庞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7-01-03来源: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山庞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日(含)至1999年1月3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取得相应户籍的时间要求在2017年1月2日(含)之前,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等各类证书应于2017年1月2日(含)之前取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黑山庞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ishan.gov.cn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416-5666003,0416-5522554。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报名黑山户籍岗位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的二维码学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所需材料。

2、近期同版二寸免冠近照4张。

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8:30)—1月12日(17:00)

报名地点:黑山县劳动就业局一楼----黑山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家具市场北门斜对过)

报名费用:100元。

咨询电话:0416-5666003,0416-5522554.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职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eishan.gov.cn)及时对外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后,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部为客观试题,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后第二天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www.heishan.gov.cn)。

四、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可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www.heishan.gov.cn)。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职位,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黑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工作性质及工资待遇:驻县域外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绩效工资与招商引资工作业绩挂钩。

4.要求: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三年内不得向外流动。

本公告由黑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黑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

招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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