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17年1月9日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2名同志晋升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31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信地址:滨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 编:256602
滨州市教育局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