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 公告
2017-01-20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全国产学研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之一。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方山风景区的北麓,占地面积27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鹭影,风景如画。学校现有20个教育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近2.5万人,教职工18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55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开放互动、品牌特色、行业合作、文化建设”等五大战略,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7年计划招聘教师7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

5.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人才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具体待遇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

人事处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材料,分送相关学院。学院组织面试(含试讲、学术讲座等)。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应聘人员。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复审,并报学校审批。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信息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体检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曹文波 秦璐

联系电话:025-86118042 传真:025-86118844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11167

电子邮箱: rsc@njit.edu.cn(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学院(部、中心)+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职称)

热忱欢迎有志加盟南京工程学院的海内外英才应聘!

人事处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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