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徐峰等3人已具备律师专业/公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017-01-20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6〕462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律师专业、公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徐峰等3人已具备二级律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11月29日起算。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江苏省律师专业、公证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常州市通过人员名单

徐 峰 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吴 娜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殷力强 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 二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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