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现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聘职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综合部职员(管理九级)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和“双创”园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接待外联、业务协调、新闻宣传、党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与博士后创新创业工作相关的政策调研;
3.参与研究草拟全市博士后工作和“双创”园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组织开展博士后对外交流,联系海内外创新人才和创业团队;
5.做好博士后在我市创新、创业、实践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双创”园、博士后公寓、人才驿站等各项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广东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中共党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新闻传播学类或哲学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4.具有大学英语六级CET6(即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TEM4水平;
5.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月1日)。
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高新区政务信息网”(http://zzb.jianghai.gov.cn/cover-127.html)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以下简称“高新区组织部”,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11012室)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选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和学位证书;
5.英语水平证书;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7.现聘单位、岗位及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单位证明、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
8.近年主笔撰写的文字材料2份。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使用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审核
高新区组织部在受理报名期间,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当场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当场发给准考证(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如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由高新区组织部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高新区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面试时间、地点在发给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五、体检
面试第1名人员列入体检范围,如成绩相同,按主评委评委评分确定名次,如仍相同,则加考复试。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组织部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高新区组织部将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高新区组织部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聘用机会的。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最迟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 。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及高新区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高新区组织部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本次选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
十一、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江门高新区组织部人事工资科0750—3861525;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雇员科0750-3873786、人事监察科0750-3935275。
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