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延长)
2017-02-10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中心业余体育学校拟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高中数学教师。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专业基础扎实。

(二)岗位任职条件

高中数学教师: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学士或以上)师范类数学类(B0701)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延期为:2017年2月13日—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2号,佛山市中心业余体校教务科,联系人及电话:0757—82815650(含传真)、13702912096(朱老师),0757—83381061,13380209670(麦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邮寄资料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简历、毕业学校推荐表、成绩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4的比例确定试教及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试教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政务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试教:由学校安排试教班级及内容。试教总分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试教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为及格。试教及格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考生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60分为合格。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试教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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