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县一中2017年 报名面试内容
2017-02-10来源:

面试和片段教学(占综合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说明如下: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10%)

1、提问与交流。重点考察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认知水平、思辨和应变能力、 师德修养、人文关怀等。

2、片断教学(占综合成绩的20%)

组织方式:考生按规定完成备课,再面向评委上课15分钟。

内容范围: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和顺序由抽签确定。

湘潭市湘潭县一中2017年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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