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7-02-11来源:广州市公安局网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天河区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能适应“四班三运转”的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管理,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警务辅助人员80名(女性不超过10%)。

(三)招聘岗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简介 岗位要求 备注
01 辅警 63 协助社会面防控、应急处突、反恐维稳、安全保卫、看管收押、档案文书、窗口服务、内勤管理等工作 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体能素质良好 男性57名女性6名
02 视频员 17 协助视频巡查、视频研判、视频监看、摄影和影视制作等工作 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熟悉计算机的操作和应用 男性15名女性2名

(四)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计生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与邪教活动,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77年2月13日至1999年2月13日出生)。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体魄健壮,无纹身、无染发、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6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4.优先招聘: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英烈子女,具有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者符合招聘条件的优先。

5.有特殊技能或者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岗位入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一)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1号(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三)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来穗务工

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计生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述资料均需提交原件核验,另请自备复印件)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前往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在职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证明材料报名。

3.报名者须亲临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只要求达标,不计算成绩,不达标的应试人员不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采取闭卷

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安保知识。

(二)体能测试。笔试后组织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跑步,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5分钟内完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的为达标。应试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且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且体能测试达标的人数确定)。

四、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核

(一)应试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二)对拟录用对象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和核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计划生育等情况。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对未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六个月内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组织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用

安排录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负责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月收入平均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医保、公积金等)。

九、报名咨询

联系人:罗警官、顾警官;

联系电话:020-83115004。

十、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试人员,请应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面试成绩,入围情况、录用名单等信息在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公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17年2月10日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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