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锦州医科大学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公告
2017-02-15来源:锦州医科大学

锦州医科大学地处环渤海经济区重要开放城市锦州市,学校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有七十多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和精深的文化传承,目前,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有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共21个,辽宁省重点学科8个。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其中,附属第一医院是辽西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于近期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2017年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下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7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校部、附属第一医院岗位的应聘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应聘的本科毕业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及以上);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要求全国大学日语四级、俄语四级合格。英语专业四级、PETS5可视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日语国际一级可视同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报考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且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或者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毕业时间为2000年1月1日以前的,或者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可不要求外语水平。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信息表中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锦州医科大学首页人才招聘栏、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http://rsc.lnmu.edu.cn/zp.asp)、锦州医科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上午8点30分至3月7日下午5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http://rsc.lnmu.edu.cn/zp.asp)进入“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考试科目。笔试总成绩100分,两科成绩计算比例为5: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面试分为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两个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部分的成绩计算比例为5:5,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同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同时公布。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后在锦州医科大学首页人才招聘栏和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http://rsc.lnmu.edu.cn/zp.as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拟聘用工作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制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务合同期限内。校部、附属第一医院分别与拟聘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校部岗位先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待遇

(一)工资与同岗位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

(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学校及附属第一医院编制内职工相同的法定假期。

七、其他

(一)待上级确定关于高校人事改革及人才招聘有关工作要求后,如学校及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公开招聘考试,上述合同制员工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情况下,可报名参加该考试,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程序进行应聘。

(二)上述合同制人员的党、团等关系由学校及附属第一医院管理,须按学校及附属第一医院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正常参加党、团活动。

(三)上述合同制人员合同期内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偿还学校及附属第一医院为其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及五险一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165

E-mail:renshichu735@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lnmu.edu.cn/

附属第一医院咨询电话: 0416-4197073

锦州医科大学

二〇一七年二月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2017年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合同制人员(硕士及以下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3: 各岗位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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