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一级辅助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2)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303室。
联系人:方小姐;电话:28333254。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fangke@dpxq.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2月28日。
(二)考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具备资格复审资格。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254。
附件:
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