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2017-02-18来源:勐海县人社局

勐海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协警招聘公告

根据(海人社联发〔2016〕9号)文件精神,勐海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2名聘用协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协警2名(限男性),其中本院1名,勐遮法庭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18至25周岁,具有本州户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7、经审查,适合在司法警察岗位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其他单位确认有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况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二个阶段进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发[2011]48号)的规定,严格考核,通过体能测试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

以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1:1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考生由本院政治处进行政审(包括学籍档案审查),政审合格才能办理聘用手续。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再进行政审。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

考生通过体检、政审后与勐海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适合做协警工作的,法院可以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待遇

聘用制协警聘用期间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份)。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4天)

报名地点:勐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电话:5129061。

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军人证明书等证件报名,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两张。

八、应聘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试:2017年3月8日下午3:30

体能测试地点:勐海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门口集中。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勐海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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