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特聘人员招聘公告
2017-02-24来源:大鹏新区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人员2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公开招聘特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03月0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的不限工作日、双休日及节假日,但报名截止时间与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报名地点:大鹏新区金岭路一号新区管委会大院5号楼521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17年03年月01日前扫描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3542842430@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073(18739973397)。

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人员公开招聘特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者,在面试当天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查验。因工作繁忙,需要咨询的请尽量邮箱留言,我单位工作人员会尽快回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1.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公开招聘特聘人员岗位表

2.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公开招聘特聘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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